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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支付新规公布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集体回应下一步工作

  本报记者 李 冰

  12月17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设立许可和支付业务规则等重要内容。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随后发声,深化《条例》的贯彻落实,支付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条例》条款,做好工作梳理和准备,全面、扎实贯彻《条例》要求,完善本机构相关制度建设,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精神的做法,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

  多家支付机构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落地实施,为支付机构打下了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

  重新划分业务类型

  《条例》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定义和设立许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其中,《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受到业界普遍关注。

  事实上,自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但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此前分类方式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微信支付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根据业务实质将业务类型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鼓励支付机构与银行开展企业账户创新合作,明确了支付机构为企业法人提供服务的合法地位,为企业支付、企业金融方面的创新发展打开探索空间。”

  “《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类型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了重新划分,体现了功能监管理念,有利于提升监管专业性和公平性,有利于引导支付机构专注主业,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易宝支付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机构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当前全国共有185家支付机构。随着我国支付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移动支付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移动支付普及率已达到86%。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条例》是我国支付机构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构筑了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的基础框架和主体内容,必将进一步推动非银行支付业务的全面、科学监管,为行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形成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微信支付(财付通)总经理郑浩剑告诉记者:“未来,财付通将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小额、便民宗旨,专注主业、提升服务,更好满足用户支付结算需求,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价值与活力。”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保护是《条例》关注的重点领域,支付宝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和经营战略中统筹谋划,扎实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

  “《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下一步,钱袋宝将《条例》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根本指引和依据,持续提升支付服务质效,不断探索更安全、更快捷、更稳定及更普惠的支付服务。同时,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积极维护支付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与行业各方一道,为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需要贡献力量。”美团旗下支付机构钱袋宝相关负责人对记者回应。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吴丹对记者表示,《条例》在顶层设计上推动非银支付业务合规发展,对促进我国非银支付服务实体走深走实有重大意义。从机构端看,一是为未来非银支付业务如何更好提供小额、便民支付服务指明方向;二是对非银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法治化监管,严格处罚不规范、套利等无序行为,强化风险管理,防范非银支付行业发展风险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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