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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宜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均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6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文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7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也与其主营业务一致。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导半导体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云太”)、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先导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910.00万元(该金额为含税金额,下同)。其中向容导半导体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源瓶等容器、特气管道及焊接和机加工服务的交易金额预计为8,000.00万元;向恒云太租用服务器场地、采购宽带服务的交易金额预计为70.00万元;向先导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支付租赁费用(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预计为3,840.00万元。关联董事王磊、倪亚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其中房屋租赁(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列示的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对应期间预计应支付、实际支付的金额;2、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或实际发生金额/2022年经审计营业成本;3、本表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4、因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主体变更为容导半导体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容导半导体科技目前持有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其中房屋租赁(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列示的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对应期间预计应支付、实际支付的金额;2、本表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3、公司预计2023年12月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若实际发生金额超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司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容导半导体科技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容导半导体科技202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51.98万元、净利润为-564.1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容导半导体科技的资产总额为17,710.70万元,净资产为16,492.00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容导半导体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且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燕清担任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容导半导体科技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恒云太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恒云太202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800.29万元、净利润为-301.06万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恒云太的资产总额为18,320.22万元,净资产为-13,866.5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云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燕清担任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担任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恒云太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主营为数据中心及相关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先导控股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先导控股202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99.60万元、净利润为254.96万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先导控股的资产总额为174,445.91万元,净资产为25,860.70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先导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先导控股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租赁关联方服务器场地、租赁关联方房屋(含物业管理服务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更新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也与其主营业务一致。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该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对2024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2024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定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72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7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日

  至2024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予以披露。《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选择电子邮件方式预约登记,请于2024年1月2日17:00之前将前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wen.long@leadmicro.com),并在电子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大会预约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000

  联 系 人:龙文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传    真:0510-81163648

  邮 箱:wen.long@leadmicro.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7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自有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审慎投资,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第1-6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文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910.00万元(该金额为含税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磊、倪亚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月3日14时0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4)。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修订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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