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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66.70万股新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4,266.70万股,发行价格为3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9,691.76万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91.0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验资报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萃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绩科技”)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大碶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01180129000002766)、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820180802381001),萃绩科技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229035600100)的账户余额均为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萃绩科技、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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