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间)。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濮世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濮世杰先生、沈继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监事会认为以上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日
至2024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11:30及13:3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12月28日16:00前送达。
4、登记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897252
电子邮箱:zoneking@zone-king.com
联系人:朱仝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俞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俞旭,男,本科学历,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前身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商务专员;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专员、采购经理助理、商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秘书、综合管理中心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旭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符合资格的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卓未龙先生、田平先生、王宇峰先生、薛磊先生、陈奉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徐向阳先生、叶海影女士、吴礼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叶海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濮世杰先生、沈继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卓未龙先生于2023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3条第(一)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创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董事会对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情况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卓未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除此之外,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卓未龙,男,研究生学历,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卓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4月至今,任卓锦香港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杭州卓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卓未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卓未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6,719,617股,并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057,020股。卓未龙先生为杭州高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卓未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田平,男,研究生学历,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杭州浙大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2月,任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2月,任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新事业部投资总监;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杭州卓锦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副总经理兼市政环境事业部总监;2014年12月至2023年2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市场销售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场地修复事业部总监、产业投资与发展部总监。
截至目前,田平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86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田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宇峰,男,研究生学历,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杭州浙大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技术中心总监;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监、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王宇峰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50,34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磊,男,本科学历,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工程师,大项目部项目经理,环保工程事业部销售部经理;2015年01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销售中心销售部经理,市场销售中心副总监,市政工业事业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市政工业事业部总监。
截至目前,薛磊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2,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奉连,男,本科学历,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汉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副总监,现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陈奉连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5,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奉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向阳,男,研究生学历,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浙江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助教、讲师;1991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浙江农业大学环境保护系讲师;1996年12月至1998年9月,任浙江农业大学环境保护系副教授;1998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2001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助理;2009年7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院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向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海影,女,本科学历,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5月至2004年9月,任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2004年9月至今,任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任浙江瑞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海影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礼光,男,研究生学历,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7月至1989年8月,任安徽工程大学教师;1996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开发中心所长、研究员;2007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礼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濮世杰,男,本科学历,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杭州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11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天格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高级经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凯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公告日,濮世杰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继宏,男,高中学历,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9月至1996年2月,任临平皮件厂售后服务工程师;1996年5月至1998年12月,任武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1999年3月至2003年9月,任上海卓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卓锦有限监事、采购部经理、商务部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商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商务部经理、市政公用部技术经理。
截至公告日,沈继宏先生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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