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立忠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彭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公司在任董事彭铸、范旭、刘佳、王善平出席会议,戴立忠、喻霞林、方媛、赵汇、乔友林、曹亚、肖朝君因出差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在任监事谭寤、林玲、冯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彭铸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邓中平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彭铸、范旭、刘佳、邓中平对议案1、2、3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5,673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宓雯律师、曾庆颖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4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