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1)。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第2项、3项、4项、11项议案属于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公司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办理预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30至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法定假期除外)。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证券部。

  联系人:陈凤菊、欧阳韵寒

  联系电话:0755-82290988

  传 真:0755-89926159

  邮 箱:gen@glory-medical.com.cn

  邮编:518116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551”,投票简称为“尚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