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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自2023年1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何培富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的通知,何培富先生计划自2023年1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何培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5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本次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何培富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的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4、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何培富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增持前何培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5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现场参会7人,通讯参会1人: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金成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均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乔华姗、朱乐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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