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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22年度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申请对外捐赠专项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22年度监事长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委任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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