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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股份上市流通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以及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殷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由8,259,858股减少为8,115,558股,持股比例由5.0889%减少至5.0000%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殷平女士现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义务。殷平女士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将继续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殷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44,3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殷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15,558股,占公司总股本(截止2023年12月18日公司股本情况:162,311,914股)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东姓名:殷平

  时间: 2023年1月13日

  方式: 殷平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20,000股。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方式:殷平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44,3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及持股比例:8,115,558股,5.0000%。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姓名:殷凤亮

  时间: 2021年11月5日-2022年4月13日。

  方式:殷凤亮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469,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及持股比例:500,006股,0.3081%;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姓名:殷凤旺

  时间: 2021年11月24日-2022年4月19日。

  方式: 殷凤旺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354,006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及持股比例:615,000股,0.378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第九章:权益变动和收购》等相关规定,因公司首次披露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公司上市时(2018年9月17日)的原始持股数和持股比例。

  2、 丰山集团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6月实施了2019年、2020年权益分配事项,每年均向全体股东按上一年末持股数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均相应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还实施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及后续因激励对象离职发生部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多次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4、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5、以上所有表格中小数点后四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丰山集团

  股票代码: 6038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殷凤山

  住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殷平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凤亮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凤旺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胡惠萍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冯竞亚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晓梅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持以及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

  例被动增加、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可转换公司债进入转期后债转股,导致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3年 12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殷凤山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261947********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2、殷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261970********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殷凤亮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261958********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2、殷凤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261961********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3、胡惠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261966********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4、冯竞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821990********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5、殷晓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821989********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殷平为殷凤山之女,在公司担任总裁兼董事,因此公司将殷平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备注:以上数据为公司2018年9月17日上市时总股本为8000万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丰山集团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增加或减少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管)殷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其中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殷平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44,3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殷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15,558股,占公司总股本(截止2023年12月18日公司股本情况)的5.0000%,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殷平女士现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义务,殷平女士目前仍处于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减持区间内,殷平女士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届时相关需求减少或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488,191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 的比例为50.610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股78,409,548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总股本162,311,914股) 的比例为48.3079%,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2.3024个百分点。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如下: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是按各股东的持股数量除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上市时2018年9月17日总股本数)。本次权益变动后 的持股 比例是按各股东 的持股数 除 以公 司 目前 总股本162,311,914股计算。

  2、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 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1、自2018年9月17日至今,公司股本数变动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每股转增0.4股)、丰山转债2023年进入转股期所致。

  2、上述权益变动原因详见于相应日期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人员、资产、 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七、 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简要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已公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

  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

  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殷凤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殷  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凤亮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凤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胡惠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冯竞亚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晓梅

  2023年12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殷凤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殷  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凤亮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凤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胡惠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冯竞亚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殷晓梅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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