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晓瑜女士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离职后,刘晓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刘晓瑜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有序推进。刘晓瑜女士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晓瑜女士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所任职务。离职后,刘晓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晓瑜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晓瑜,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学习光学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任香港新科(SAE)工程部光路工程师;2013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光学工程师、应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瑜女士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600股。离职后,刘晓瑜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刘晓瑜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刘晓瑜女士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情况
根据公司与刘晓瑜女士签署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等事项。刘晓瑜女士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晓瑜女士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与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合理,研发团队经验丰富,运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54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3.93%,研发团队结构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瑜女士已完成工作交接,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保障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与研发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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