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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6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达到建设完工时间延长期限。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募集资金余额未经审计。

  注2:“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三、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延期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

  该项目将对公司压铸类小家电产业资源配置进行整体规划,对压铸类小家电进行工艺升级。该项目在设计、加工制造、仓储管理等全管理流程上提升产品的技术工艺水平以及生产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水平,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信息化管理能力支撑,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智慧生产园区管理系统,是指公司将基于经营管理中的生产、仓储、物流等流程中对安防系统的应用需求,建立以视频监控、身份识别硬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园区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优化各园区之间的智慧管理。

  (2)5G+工业互联网应用,是指公司利用5G与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机器互联,实时采集生产数据,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制造、物料配送智能化水平,实现订单管理个性化、物料配送智能化、应用数据可视化。

  (3)供应链产业集群,是指以供应链协同互联技术为核心,借助行业影响力将上游的供应商信息协同互联,建立单独的订单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自动下单及智能送货功能,提高采购部门工作效率。

  (4)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是指通过建立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搭建品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升售前、售中、售后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公司与客户间的交互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个性化的服务。

  (二) 延期主要原因

  1、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

  综合考虑近期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规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同时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优化设备购置方案,公司放缓了“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基建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设备购置陆续投入中。

  2、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投入进度已超过80%,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综合考虑近期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规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公司放缓了“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投资节奏。公司将持续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投入,合理规划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延长“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具体如下: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

  公司后续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及时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投资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本次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宝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6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5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9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1-3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提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5-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月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 提案1—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提案4—9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 反对”或“ 弃权”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 如委托人对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6、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7、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6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康杏庄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康杏庄女士将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康杏庄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康杏庄女士简历。

  康杏庄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二分厂车间主任、PC主管、采购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第八制造群负责人,负责第八制造群生产经营工作。

  截至目前,康杏庄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6,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6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万爱民先生、邓庆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万爱民先生、邓庆晖女士在会议上分别就其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康杏庄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生效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万爱民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 提名邓庆晖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万爱民先生,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科长、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监察法务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万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庆晖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年加入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历任CEO办经理、CEO办高级经理、行政人事部副总监、集团办公室主任、集团办公室总监、审计监察法务部总监、助理副总裁等职务,2022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邓庆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6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生效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分别在会议上就其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郭建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 提名郭建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 提名曾展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 提名杨芳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5、 提名王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6、 提名朱小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铁波先生、曹晓东先生、谭有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生效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铁波先生、曹晓东先生、谭有超先生分别在会议上就其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宋铁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 提名曹晓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 提名谭有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性质,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支付,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曹晓东先生、谭有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5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建刚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曾获“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发展四十年功勋人物奖”“顺德金凤凰奖”等称号,曾任第十三、十四、十五届广东省佛山市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会委员。郭建刚先生为公司的创始人,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拥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国内外市场营销策划及业务运作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郭建刚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39.04%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与现任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建强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佛山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会委员。郭建强先生1995年起参与创立本公司,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具备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郭建强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9.52%的股份。郭建强先生与现任董事长郭建刚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展晖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2012年12月,荣膺“2012年(第九届)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2018年11月,荣获“中国家电行业40年行业精英奖”荣誉称号、2018年12月,荣获“广东家电行业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1995 年加入本公司,负责公司整体经营和决策执行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曾展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7,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芳欣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曾在湖北汽车集团湖北楚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等财务管理工作。200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截至目前,杨芳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4,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曾任中航一集团电子分厂技术员、设计员、工程师;200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负责公司营运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7,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小梅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1999年加入新宝股份至今,一直负责海外销售拓展工作。现任本公司海外营销首席营销官、董事、副总裁。

  截至目前,朱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47,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铁波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专注于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期重点研究中国企业战略与制度环境的协同演化。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6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8)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宋铁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晓东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人体组织功能重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赣江新区莱威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曹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有超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曾在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任职,2018年4月至今进入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系副主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37)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谭有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行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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