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丽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发展的原因,刘丽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东鹏饮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鹏贷达小额贷款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公司将会尽快完成深圳市鹏贷达小额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工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丽华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刘丽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作为公司IPO负责人,带领团队出色的完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工作,并在集团的资金管理、投资者关系、舆情管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丽华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丽华女士辞职后,暂由公司董事长林木勤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丽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00,900股。刘丽华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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