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12月20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起点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起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调整内容
1、自2023年12月20日起,上述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则,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或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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