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8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通知,公司工会已于2023年12月16日组织召开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程华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刘向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四届董、监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程华子先生简历、刘向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程华子: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1993年3月至1993年6月,泸州老窖酒厂六车间酿酒员;1993年6月至1994年1月,泸州老窖酒厂总工程师办公室工作员;1994年1月至1995年3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科协工作员;1995年3月至1996年4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政工部组织干事;1996年4月至1997年4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秘书;1997年4月至1998年5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处处长;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三车间内勤;1998年12月至2000年6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二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00年6月至2000年12月,泸州老窖集团公司筹备组工作成员;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秘书;2001年12月至2002年10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02年10月至2005年3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3月至2007年9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2007年9月至2010年11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2年11月至2015年2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办主任;2015年2月至2015年9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战略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2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8月起,兼任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4月,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起,兼任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华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职工监事简历
刘向荣: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华西证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1993年8月至2015年6月,四川证券(现华西证券)上海营业部业务员、西玉龙营业部深圳清算柜员、稽核审计部稽核审计岗;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华西证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华西证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2年5月,华西证券结算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华西证券结算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华西证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结算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华西证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及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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