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芜湖”)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郑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2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南阳分行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0日赎回该现金管理存款。赎回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29,452.05元。
上述现金管理存款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五、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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