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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公司董事赵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日,赵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0股(均来源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美锦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3年12月22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赵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先生因任期届满且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赵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日,赵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0股(均来源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赵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351-4236095

  传真:0351-4236092

  邮箱:mjenergy@mjenergy.cn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赵嘉先生,男,汉族,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得化学工程与工艺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获得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历任美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美锦嘉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部长。赵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0股,股票来源于股权激励,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

  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2月21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3年12月22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9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9,00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3.21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号”文同意,公司35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年4月19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9日起由原13.21元/股调整为13.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5,615.95万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29日起由原13.01元/股调整为12.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29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3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美锦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3年12月22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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