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银行总行三层新闻发布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钱华杰、瞿强董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李建营监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成苏宁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心福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对外捐赠授权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谭宁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健、傅卓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4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文件的议案》。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同意本行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存量及本年新增不良资产通过多元化、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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