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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全体新任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韦庆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韦庆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韦庆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志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王志军先生将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王志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王志军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线电机械制造专业,中专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无锡市无线电元件六厂技术部结构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无锡震达机电有限公司技术部产品工程师;2003年1月至2017年1月,任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18年1月至今,先后任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主任研发工程师、机械开发部经理。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宗坚先生、赵静艳女士、冯国满先生、孙西林先生、单伟先生、兰竹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竹民先生、童越先生、周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 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宗坚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宗坚(主任委员)、冯国满、周频

  2、审计委员会:童越(主任委员)、赵静艳、竹民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竹民(主任委员)、赵静艳、童越

  4、提名委员会:周频(主任委员)、宗坚、竹民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童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监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韦庆宇先生、李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志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 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韦庆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韦庆宇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宗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冯国满先生、孙西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孙西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宗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柏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柏菁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简历见附件。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GAO JUN(高峻)先生、吴兴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康必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余齐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换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

  联系电话:0510-83897881

  传真:0510-83897664

  电子邮件:ft-board@favoredtech.com

  邮编:214112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柏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等。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担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担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柏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西林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余齐红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4、5、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海洋、胡怡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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