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第2-4项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周一)9: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3层
(四)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五)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万丽 王宁
联系电话:0755-82707766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收件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3层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5
2、投票简称:华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5;股票简称:华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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