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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3-147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149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在坚定铁矿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基于采选冶技术和管理优势,决定将进军锂矿作为核心战略之一,并于2023年4月10日控股取得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含锂多金属矿产资源(以下简称“鸡脚山锂矿”),于2023年8月13日竞拍取得四川省马尔康市加达锂矿探矿权。上述两宗矿权为公司锂矿开发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目前湖南省临武锂矿项目探矿、选矿及碳酸锂冶炼建设等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和IPO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将IPO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IPO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9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6,608.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083.3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2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可转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909,78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3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和二级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巢矿业”)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和IPO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将IPO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预留2,892.64万元用于设备尾款、工程质保金的结算。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共29,148.50万元,其中IPO募集资金金额为17,145.42万元,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9.45%;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为12,003.08万元,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7.98%。变更后,“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9,327.32万元,“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9,821.18万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由新的实施主体湖南大中赫进行新项目的建设。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拟变更的新项目已分别取得临武产业开发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立项备案证明,“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已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评批复。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实施主体为金巢矿业,该项目已于2021年备案。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2,676.5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24,392.5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主要铺设管道39.5公里,新建建筑面积6,940平方米。拟用管道将周油坊、重新集铁矿矿浆输送至新建选铁车间、选云母车间进行选别,预计年产铁精粉5万吨、云母精矿10万吨。项目建设期为1年,生产期20年,项目达产后,预估项目年营业收入(含税)13,842.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16,716.23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9,773.03万元。主要是购买尾矿回填矿坑、相关设备、建设运输管道、支付工程费用及设计费用,现已完成该项目厂房及运输系统的建设,以及选别铁精粉设备的安装,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为40.07%。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后续将用于尾砂回采,从中提取铁精粉。截至2023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4,895.72万元(含理财本金、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暂时补流金额),其中13,2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拟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周油坊铁矿和重新集铁矿选矿厂矿石经过选别后,尾矿中铁品位含量仍较高,全铁品位为10%左右,含有部分可回收磁性铁和镜铁矿,同时云母含量8%左右。公司为提高资源回收率,减少尾矿排放,保护环境,特实施技术改造回收铁资源和云母资源。“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是公司依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募投项目。

  公司此前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延期事项,主要系由于公司取得该项目尾砂回填所需的废弃矿坑时间晚于原定计划,导致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较原定计划有所延缓,从而延迟了整体的投产时间。同时,随着投产时间的延后,云母行业供需较公司预期发生了一定变化。云母受限于市场价格低和客户需求量少等因素,公司开拓市场的难度较大,现阶段继续建设的经济效益不突出。由此,公司决定放缓“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中云母生产线的建设,先运行项目的选铁工序。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拟将该项目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二)“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及“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公司原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金日晟矿业,该项目已于2020年备案。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1,70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9,800.00万元。该项目产品为骨料(20-10mm)、砂(5-0.075mm)、石粉(0.075-0mm)。项目基建期为6个月,生产期内预计年销售收入20,512万元,年利润总额为5,2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2,969.38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706.62万元,主要是购买了相关设备、原材料并支付工程施工费,现已完成该项目部分破碎、筛分系统的建设,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为27.62%。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后续将继续用于破碎车间的破碎、分级。截至2023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324.24万元(含理财本金、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暂时补流金额),其中7,03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公司原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金日晟矿业,该项目已于2020年备案。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0,55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0,500.00万元。项目产品为骨料(20-10mm)、砂(5-0.075mm)、石粉(0.075-0mm),其中骨料年产53.20万吨,砂年产72.80万吨,石粉年产14.00万吨。项目基建期为6个月,预计年利润总额为4,0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1,604.07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967.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生产线技术改进的工程费用,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为9.22%。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后续将继续服务于生产。截至2023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9,821.13万元(含理财本金、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暂时补流金额),其中8,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 拟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机制砂石是公司主要产品铁精粉生产线上产生的副产品,加大机制砂石的产出,实现废石的综合利用,可以降低铁精粉的生产成本同时创造额外的效益。“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及“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是公司经过审慎论证后,结合当时市场环境以及自身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募投项目。

  由于此前“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事项,意向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后经公司进一步沟通了解,两项目获取用地审批手续的时间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拟将“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建设投资为130,427.48万元,其中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19,327.32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建设期:取得开工许可手续后9个月

  (5)项目建设内容: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生产车间、回转窑系统、仓库、厂区办公综合楼、电气及控制室、110kV总降压站、空压机房、燃气锅炉房、循环冷却水系统、消防泵房等建设;一期、二期共计4万吨/年碳酸锂项目的土地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项目可行性分析

  2.1项目背景

  (1)政策支撑

  碳酸锂是生产锂电池的主要原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锂电池属于“十九、轻工”类“13、锂二疏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双极性、铅布水平、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燃料电池、锂/氟化碳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属于政府“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

  项目建设地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依托当地丰富的锂资源,项目的建设符合《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郴州市加快电池产业发展打造“电池之都”的决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行业领域广泛,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大多数新能源汽车所使用的电池多数为锂电池,而随着国内充电桩建设,锂电池、电池容量还有续航能力的提升,以及国内政策补贴的影响,国内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仍然将大比例持续的攀升。与传统电池相比,锂电池因在同体积下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无有害物质,充电快,安全性高等优势,且具备生产、使用与回收过程绿色环保的特点,已成为未来电池的主要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动力锂电池基础原料碳酸锂急需提高产能以应对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

  (3)关键技术保障

  本项目采用锂云母混料焙烧分解置换工艺,该工艺为包括锂云母固氟技术、锂云母分解技术、选择性高效浸出技术的成熟技术,既突破了传统工艺的技术经济瓶颈,也建立了从锂云母矿中高效、经济提取电池级碳酸锂系统新工艺。

  (4)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在坚定铁矿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响应国家战略号召,进军具有“白色石油”称号的锂矿行业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符合公司进军锂矿的发展战略。

  2.2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厂区用地面积约合442.66亩(两期用地)。公司将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2.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土地竞拍风险

  该项目已有意向用地,且公司已向政府缴纳了征地前期费用。目前,项目所涉地块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土地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整体建设进度造成影响,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

  (2)市场变动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市场供需情况、产品竞争力、项目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与预测情况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3)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产业政策变化、证照审批进度、施工进度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使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面临无法达到预期效益或实施计划的风险。

  针对项目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1)安排专人积极推进土地审批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地块竞买程序和项目涉及的其他报批程序。

  (2)加快推进鸡脚山锂矿探转采证照手续及项目建设,形成采选冶全产业链,发挥全产业链的成本优势。

  (3)进一步开展研究工作,论证提质、降本、增效,优化生产成本,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建成后,达产后净利润为32,386.47万元/年,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5.02%,投资回收期4.80年(税后,含建设期0.75年)。该投资效益仅根据可研报告初步估算,不构成本项目业绩承诺,项目实际投资效益受项目进展、相关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

  (二)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楚江镇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建设投资为186,275.63万元,其中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9,821.18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建设期:取得开工许可手续后2年

  (5)项目建设内容:年处理锂云母原矿和废石分别为1,200万吨,整体规划锂云母选矿厂和砂石骨料加工厂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年处理锂云母矿石及废石均为6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选矿厂、砂石骨料加工厂、成品转运设施、输送矿石和岩石的带式输送机和地下矿产品运输廊道及配套公辅工程等设施。

  2、项目可行性分析

  2.1项目背景

  (1)政策支撑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2023年01月03日联合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2〕181号)》要求,“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项目的建设符合《意见》要求。

  2023年,湖南郴州市政府发布《郴州市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等三个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其中提及,实施“电池之都”打造行动,落实《2023年郴州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攻坚行动方案》,推动锂电新能源产业开好局、起好步。根据通知内容,项目建设属于政府支持产业。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具备原材料自供能力

  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锂云母资源,本项目的原材料来自于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控股的临武县鸡脚山锂矿,可以锁定上游原材料成本,为本项目提供充足、可靠的锂资源保障。

  (3)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在坚定铁矿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响应国家战略号召,进军具有“白色石油”称号的锂矿行业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符合公司进军锂矿的发展战略。

  2.2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楚江镇,厂区用地面积约合431.21亩。公司将通过集体建设用地联营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2.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土地取得风险

  该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涉及林地、耕地征占以及居民搬迁安置等,土地审批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整体建设进度和计划造成影响,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

  (2)市场变动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市场供需情况、产品竞争力、项目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与预测情况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3)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及报批进度、施工进度、生产成本上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使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面临无法达到预期效益或实施计划的风险。

  针对项目上述风险因素,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1)详细策划征地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程序。

  (2)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回收铌钽钨锡等可利用资源、生产副产品等方式,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3)加快推进鸡脚山锂矿探转采证照手续及项目建设,力争实现采选项目同时建成达产。

  (4)进一步开展研究工作,论证提质、降本、增效,优化生产成本,加强生产管理,提高项目竞争力。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建成后,达产后净利润为44,497.53万元/年,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35.33%,投资回收期4.32年(税后,含建设期)。该投资效益仅根据可研报告初步估算,不构成本项目业绩承诺,项目实际投资效益受项目进展、相关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是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的质量,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要求。本次变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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