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临-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曦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5.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93,投票简称为“闽电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差额选举时,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临-2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丽芳女士和王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陈丽芳女士和王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的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陈丽芳女士和王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丽芳女士和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的委员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丽芳女士和王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临-3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倪晓睿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由吴旖晴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吴旖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截至本公告日,吴旖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旖晴女士简历见附件。
吴旖晴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593-2768888
联系传真:0593-2098993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电子邮箱:wuyiqing123@foxmail.com
倪晓睿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倪晓睿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吴旖晴女士简历
吴旖晴,女,1993年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硕士。历任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务专员,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管理员、人力资源部主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主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吴旖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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