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5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深证上﹝2023﹞103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亿田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2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对认购金额不足52,021.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2,021.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606.3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如果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亿田智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02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12月21日(T日)结束。

  根据2023年12月19日(T-2日)公布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亿田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亿田转债本次发行52,021.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共计5,202,1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2月21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亿田转债为433,068,900元(4,330,689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25%,配售比例为100.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亿田转债总计为87,141,000元(871,41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6.75%,网上中签率为0.001033843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84,288,389,930张,申购金额为8,428,838,993,000元,配号总数为8,428,838,993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42883899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12月2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3年12月25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亿田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1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亿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12月19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孙伟勇

  联系人:沈海苹

  联系电话:0575-8326037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发行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4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7号)同意注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4.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33.41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95.8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0]第ZF10992号)。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上述环保集成灶产业园项目及待支付的上市费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投资额投入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由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分别将专户1中的余额1,189,493.15元(含利息)和专户2中的余额2,463,877.86元(含利息),合计3,653,371.01元(含利息)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