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高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到期后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邱江传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审计严谨,服务良好。现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2)。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48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4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244,756.18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49,244,756.18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0.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544.9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根据公司披露的《赛恩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244,756.18元的3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科创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但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44,773,426.8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5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8日
至2024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和其他文件。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人:邱江传先生
电话:0731-88278363
传真:0731-8827869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410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5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0.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544.9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赛恩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还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视情况开立相应带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如开立,相关账户仅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52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如下: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审计严谨,服务良好。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51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重金属污染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生产运营等商品销售或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4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采购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1,5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召开时,关联董事邱江传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本次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或实际发生金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2022年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5.78%;
注2:2023/1/1-2023/11/30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相应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11月实际发生金额/2023年1-11月同类业务的发生额,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下同。
公司向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重金属污染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生产运营等商品销售或技术服务预计2024年度金额为4.5亿,已验收的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将转化成新的运营项目并产生收入,同时受有色行业增产及国家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环保政策的不断深入,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每年的环保投入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公司凭借着产品技术、服务及品牌优势,通过多年的积累,在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为公司后续以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获取紫金业务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
(1)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3)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4)成立时间:2000年9月6日
(5)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6)公司股本:2,632,657,124
(7)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铜、金、锌、锂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工程设计、技术应用研究,适度延伸冶炼加工及贸易金融等业务,产业链完整。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紫金矿业资产总额为3,060.44亿元,归母净资产889.43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703.29亿元,利润总额为299.93亿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0.42亿元。
(11)主要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3.11%。
(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关系:紫金矿业间接持有公司21.22%股份,故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采购商品,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交易背景真实可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赛恩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赛恩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赛恩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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