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9,926,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9,926,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0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邀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239,704,732份,当选非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29,963,092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179,778,549份,当选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29,963,092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119,852,366份,当选监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29,963,092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提案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6,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6,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答邦彪、毛爱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9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决定聘任谢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杜诗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谢高先生(简历附后)和证券事务代表杜诗琴女士(简历附后)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谢高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基金从业资格。1997年12月至2009年12月,部队现役;2010年4月入职公司,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披露外,谢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谢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诗琴女士,1990年5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6年3月入职公司,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董秘办专员;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除上述披露外,杜诗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杜诗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9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召开本年度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秀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本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龚秀生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龚秀生女士,195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民革党员。1969年至1976年间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1977年至1979年间任北京无线电一厂检验科科员,1979年至1985年间任铁道部房建处人事科科员,1985年至1992年间任民建北京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2007年任民革北京市委组织处副处长、宣处处长,2007年入职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审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
除上述披露外,龚秀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龚秀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9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龚秀生女士、监事刘营权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的监事龚秀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监事龚秀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龚秀生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征先生、董事楚建忠先生、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的董事王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征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焕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焕新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王征、王焕新、殷建军,其中王征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朱琨、韩梅、王焕新,其中朱琨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梅、朱琨、殷建军,其中韩梅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长坤、韩梅、楚建忠,其中刘长坤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4、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王焕新女士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楚建忠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王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王海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楚建忠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6、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谢高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杜诗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王宣先生,1977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采购师,助理工程师。曾任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采购主管,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部长,2014年10月入职公司,曾任招采中心总监、造价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除上述披露外,王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王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燕女士,1978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3年至2006年9月,就职于北京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9月入职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内审副总监、运营中心总监、财务中心负责人。
除上述披露外,王海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王海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高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基金从业资格。1997年12月至2009年12月,部队现役;2010年4月入职公司,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披露外,谢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谢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诗琴女士,1990年5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6年3月入职公司,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董秘办专员;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除上述披露外,杜诗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杜诗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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