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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与扬子成信缔结 正式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与牵头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扬子成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成信”)、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详见公告2023-116)。

  《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签署后,原定的牵头财务投资人扬子成信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经过多次磋商,未能就核心工作开展达成一致意见。为顺利推动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经公司会同各方审慎研判并友好协商,决定不再与扬子成信缔结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目前,公司与临时管理人已直接与其他意向财务投资人开展磋商,并积极做好财务投资人的配合工作。产业投资人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申请重整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正在江苏省内持续、有序推进。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月披露一次进展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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