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最新计划投资项目情况以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有产品的性能升级以及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多项核心技术研发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考虑近两年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在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上,适度放缓了投资节奏,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2.信息化建设项目:面对客户不断提高的各项要求和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保证公司设计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公司“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公司新建设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通过购地方式新建,用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其中与研发相关的办公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25亿元;与生产及相关办公的面积约9,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37亿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2024年末正式投入使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由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建设周期较长,“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截至2023年12月22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31.89万元,投入进度已达100%。鉴于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2.40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125904247710802)进行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衡作为伟思医疗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吴霆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史灿灿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国祥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伟思医疗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因天衡内部工作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灿灿女士不再为伟思医疗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天衡现委派项晓昕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伟思医疗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天衡为伟思医疗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吴霆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项晓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国祥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晓昕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二)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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