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激励计划和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内网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
3、公示方式:公司OA内网;
4、反映方式: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应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有关对本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核心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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