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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调低旗下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调低旗下3只基金的管理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下表,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的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

  3、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zg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1-53549999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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