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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金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次审议的议案1、2 对中小投资者分别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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