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2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涂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同意提名丁天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房产租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办公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8日 14 点5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8日
至2024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三)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证券法务部。
(四) 邮政编码:518048
(五) 会议联系人:郑焕杰
(六) 电话:0755-83438860
(七) 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IRO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2、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基本原则,公司注重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043,096.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2.75%,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21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销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4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8,1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26000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4月20日连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统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4月,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新时代证券承继,公司与新时代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新时代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继,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运管理中心扩建”中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IRO品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分三年在全国一、二线城市新设IRO女装店铺44家,项目实施主体为歌力思,建设周期为36个月。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到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外部因素影响了国内外经营环境,使得项目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经审慎评估,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3年,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至2024年4月。
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512.71万元,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严格按照使用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实际累计投入资金约9,404.29万元,投资进度110.47%,累计开店65家,已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043,096.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歌力思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金额约2038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赛西威、英集芯、中广天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歌力思、闽灿坤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新荣,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开润股份、江河创建、悦康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项目质量复核人胡新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约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人民币20万元,可能会根据实际审计情况有所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国新先生、刘树祥先生、王薇女士、王笃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鹏志先生、杜岩冰先生、周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审议表决,同意提名涂丽萍女士、丁天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与三名独立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夏国新,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公司创始人及中国高端时装品牌歌力思(ELLASSAY)创始人。天津工业大学产品设计专业学士、服装专业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9年创立深圳歌力思服装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中国流行色协会副会长、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主席、北京服装学院顾问教授、深圳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天津工业大学客座教授。
截至目前,夏国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1,514股,通过歌力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288,275股,夏国新先生与胡咏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刘树祥,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EMBA。曾任深圳汎贸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坤斯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造寸制衣(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天基电气(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深圳市劳芮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歌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上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百秋尚美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诺北斯(深圳)服饰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树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薇,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Lancaster University金融学硕士,暨南大学国际金融、会计学双学士。曾任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在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任华旖时尚产业基金总经理,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任招商证券执行董事、消费品组联席主管、服装纺织行业首席分析师。连续7年荣获《新财富》服装纺织行业最佳分析师前三名,其中,2008、2013年荣获第一名,2009、2010、2011年荣获第二名。同时连续多年荣获业内各类主流奖项的前三名,2011-2014年度水晶球奖分析师纺织和服饰行业第一名,2010、2013年度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牛奖纺织服装行业第一名,福布斯中国最佳分析师50强。
截至目前,王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王笃森,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工业大学服装设计专业学士,正高级工艺美术师。2004年加入歌力思,历任策划主管、品牌管理部经理、品牌管理中心总监等,现任公司董事、集团创意总监、事业二群总经理、依诺时尚董事长、总经理、诺北斯服饰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国美术学院纺织服装研究院客座教授、北京服装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客座教授、武汉纺织大学客座教授,被评为第十五届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截至目前,王笃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鹏志,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民革党员,博士,研究员。曾任安徽省淮北市纺织一厂计划处主管,美国MARKWINS公司财务资讯部经理,瑞士ASPRO科技公司财务及资讯部总监,芬兰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其间兼任顺威集团研发及技术副总裁CTO、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智汇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顺威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匠智汇(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辽宁飞乐创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品健康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松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山九乐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意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睿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共青城智汇天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联文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成理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震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博仕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省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鹏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杜岩冰,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工程大学工学学士、天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服装协会产业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服装协会副秘书长兼科技部主任,兼任中国服装协会产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职业装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以及杭州中服科创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副秘书长、中国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截至目前,杜岩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周到,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京洲联信(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周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涂丽萍,女,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涂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丁天鹏,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雅皮服饰推广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深圳市世族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制服事业部总监、公司监事、依诺时尚(深圳)服饰有限公司监事、薇薇安谭时装(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丁天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2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夏国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同意提名刘树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同意提名王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同意提名王笃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完全采纳建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李鹏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同意提名杜岩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同意提名周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完全采纳建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关联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公司关联自然人胡咏梅女士租赁房产一、房产二。
房产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创新科技广场A栋1304,建筑面积为480.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2,872.60元。
房产二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天安创新科技广场B1507-08,实际租赁套内建筑面积约为26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2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4,840元。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由于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当地优惠政策,调整优化了办公场地租赁方案,决定提前终止上述房产租赁,并于2023年12月22日解除原租赁合同。同时,经协商,胡咏梅女士同意免除公司所租赁房产一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的租金,以及子公司所租赁房产二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的租金。
二、终止房产租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终止房产租赁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优化办公场地租赁方案后的合理安排,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办公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终止房产租赁。董事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为本次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终止租赁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终止租赁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房产租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办公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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