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宏锋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接入SV传输芯片、转发芯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年底延期至2024年12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5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354,93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9,645,063.27元,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1,239,220,000.00元已于2022年1月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7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00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022年6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合计置换金额为195,971,477.8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主要环节有序、稳步进行的同时,现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场所交付时间不及预期,使募投项目进度整体有所延后。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于2022年年初开工,原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于2023年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场所交付日期有所延后,导致募投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缓。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益,经过公司审慎分析和综合评价,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但在项目后续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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