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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外的其他部分治理制度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5项、第15项至第17项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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