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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晶科中心10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肖嬿珺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监事肖嬿珺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推动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经营,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以上成员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舒懿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裘益政先生、施俊琦先生、贾锐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仙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裘益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肖嬿珺女士、王正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丹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及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二)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肖嬿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总经理陈康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且聘任曹海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蒋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芳女士、熊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苏芳女士和熊慧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曹海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控股”)首席财务官;2017年6月至今,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海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曹海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苗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营销副总裁;2011年5月至2019年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首席营销官;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苗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苗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浩先生,澳大利亚籍,198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光为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首席科学家、研发副总裁、首席技术官;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金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金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经理、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总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蒋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蒋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硕士,经济师。自2021年1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苏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1月加入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熊慧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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