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4元,共计募集资金103,672.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93.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0,279.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再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需支付的其他费用1,333.58万元(含拟置换发行费用474.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946.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已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相关议案已提交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由原来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至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且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尚未确认用途,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为控制风险,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银行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及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控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南网越秀双碳科技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陈志新、江生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项议题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水均岗粤电大厦92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1日
至2024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水均岗8号粤电大厦东塔9楼证券投资部
登记信函邮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水均岗8号粤电大厦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0080
传真:020-87771313
邮箱:nwkj2021@126.com
电话:020-85127733
(三)登记方式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现场登记所有原件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传递扫描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为公平对待每一名股东,1名股东只能委托1名代表出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莫女士
联系电话:020-85127733
邮箱:nwkj2021@126.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权限为:出席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方式1: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投票链接入口具体可以咨询开户的证券公司。例如华泰证券,交易客户端个人信息﹣网络投票﹣输入上市公司证券代码、投票)
方式2: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操作流程:
第一步:注册上证服务通行证
登录网址(vote.sseinfo.com)
点击注册﹣(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可以接收验证码)、设置密等信息)。
第二步:绑定投票的股东卡号
1、点击绑定股东卡号—输入上海A股股东账号—下拉菜单选择股东的开户证件类型
2、开户证件认证成功后,点击“去激活”—激活账号
激活方式:按照系统提示,需要通过股票交易软件申报一笔交易才能激活;只有完成激活,才能投票。
示例如下:(此为示例,请以激活页面提示为准)
(股东卡号:A*****033 激活码:133**6)
【已为您产生激活码:133**6。等待您通过股票交易软件申报】
操作方法:使用股东卡号:A*****033申报买入“799988”,价格1元,数量为:133**6。
操作时限:激活申请次日的15:00前。
注1:只有申报成功后,系统才能确认这是您的股东卡号。
注2:您申报成功后大约10分钟后,系统将自动完成绑定工作。
注3:申报代码"799988"为密码激活专用代码,申报买入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如已激活,忽略第一步和第二步,登陆即可。
第三步:选择股东大会进行投票
1、选择会议列表,输入公司证券代码,搜索会议。
2、选择投票股份类别在会议详情界面上,点击“我要投票”,进入投票股份类别选择页面(如需选择)。
3、填写表决意见,提交投票。
注:涉及累积投票的,请在候选人议案对应行输入所持公司股票数量。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姜海龙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拟聘任叶敏娜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简介见附件),叶敏娜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叶敏娜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审计师。2000年至2018年历任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财务部专责、副主任、主任;2018年至2019年,任广东电网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9年至2020年兼任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2022年挂职任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敏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关系外,叶敏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3,672.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393.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0,279.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再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需支付的其他费用人民币1,333.58万元(含拟置换发行费用474.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46.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三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已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相关议案已提交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后续计划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主要原因为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支出涉及人员薪酬费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人员薪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等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为提高运管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按月度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的人员薪酬费用汇总表,并根据人员薪酬费用汇总表编制置换申请单。公司根据内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后,由募集资金专户将上述费用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的人员薪酬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 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名称:南网越秀双碳科技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双碳科技基金”或“基金”)。?
● 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简述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科技”)拟与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储能”)、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和保险”)和南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基金”)联合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资本”)、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基金”)发起设立双碳科技基金,并参与相关储能项目投资,助力支持新型储能业务发展。南网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双碳科技基金,目前各方尚未完成出资。
南网储能、鼎和保险和南网基金是与南网科技同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公司”)控股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合作投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原蔚鹏、薛宇伟、付一丁回避表决,监事陈志新、江生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履行行政审批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等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主要从事资产领域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未能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3、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
4、基金运营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即人民币10,000万元。
5、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设立、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情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网科技拟与南网储能、鼎和保险以及南网基金联合越秀资本和越秀基金发起设立双碳科技基金,并参与相关储能项目投资,助力支持创新中心新型储能业务发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越秀资本和越秀基金两家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70%,南网科技、南网储能、鼎和保险三家南网集团下的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30%。双碳科技基金拟出资架构如下:
注:上述越秀资本、越秀基金合计认缴比例70%,南网科技、南网储能、鼎和保险合计认缴比例30%已明确。如监管文件对出资规模或比例有变化,各集团内部的出资架构将按最新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二)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南网越秀双碳科技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参与认购基金。关联董事原蔚鹏、薛宇伟、付一丁回避表决,关联监事陈志新、江生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南网储能、鼎和保险和南网基金是与南网科技同受南网公司控股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南网科技与上述三家关联方构成了“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行为,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对基金的出资金额,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公司对基金的出资规模10,00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之(一)关联关系说明”。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根据已披露数据,2023年度预计发生该类别下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与南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根据已披露数据,2023年度预计发生该类别下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6,000万元;公司与南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购买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根据已披露数据,2023年度预计发生该类别下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100万元;公司与南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销售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根据已披露数据,2023年度预计发生该类别下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就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而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的标准,且超过3,000万元,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南网基金、南网储能、鼎和保险均为南网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同时,公司董事付一丁任南网基金总经理。因此,这三家公司皆系南网科技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南网储能
企业名称: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凤凰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刚
成立日期:1997-12-29
注册资本:319,600.580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代理记账;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再生资源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南网公司持有65.3%的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 40,762,309,036.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917,926,487.07元,2022年,营业收入 8,260,893,377.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2,532,465.52元。
与公司关系:南网储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网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与公司属于关联方。
过去12个月内,南网科技与南网储能之间发生购买、销售服务等关联交易,南网科技与南网储能全资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股东设立了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南网储能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鼎和保险
企业名称: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36-40层
法定代表人:郑添
成立日期:2008-5-22
注册资本:464,307.6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南网公司直接及间接共持有65%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 18,784,660,188.22 元,净资产12,697,821,994.15 元,2022 年,营业收入3,078,746,262.98元,净利润 632,804,450.02 元。
与公司关系:鼎和保险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网公司直接控制的股份有限公司。
过去12个月内,除南网科技向鼎和保险购买财产保险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除此之外,鼎和保险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南网基金
企业名称:南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南路412号自编二栋350-351房K391
法定代表人:黄有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06-29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6,310,915,390.53元,净资产33,019,942,060.77元,2022年,营业收入1,806,488,532.22元。
登记备案情况:南网基金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4631,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与公司关系:南网基金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网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同时,公司董事付一丁在南网基金担任总经理。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南网基金未发生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基金合伙人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拟由南网基金担任,南网基金的基本情况见上节“(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之“3、南网基金”。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南网基金和越秀基金两家企业共同担任。南网基金的基本情况见上节“(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之“3、南网基金”。
越秀基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F3667(集群注册)(JM)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08-01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0%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 925,688,950.26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88,832,239.48 元,2022年,营业收入231,558,526.68 元,净利润 98,115,452.91 元。
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越秀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
成立时间:1992-12-24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501,713.246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主要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3.82%的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 173,292,698,589.9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98,193,325.19 元,2022年,营业总收入 14,171,385,011.9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1,742,857.12 元。
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1.1中对外投资交易类别。
(一)基金名称:南网越秀双碳科技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基金规模:不超过10 亿元人民币(含)
(三)基金类型及形式:私募股权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
(四)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限10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根据基金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可延长2次,每次延长不超过1年,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至其他时间,该延长期限为“延长期”。
(五)基金管理人:南网基金
(六)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
(七)投资范围:投向储能相关领域项目
(八)基金投决机制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退出、分红等决策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投委会由9个席位构成:越秀基金2席、越秀资本3席、南网基金1席、南网储能1席、南网科技1席、鼎和保险1席。投委会实行一人一票,每席委员享有一个相同的表决权。基金项目的投资、退出、分红等决策事项由投委会2/3(不含)以上席位表决通过为实施条件。根据前述投决机制,基金为非并表基金。
(十)相关费率
1、管理费
按实缴出资额的0.25%/年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计提及支付标准:管理费采用合伙企业账面计提的方式。如合伙企业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当年的管理费,差额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通知合伙人另行向合伙企业补缴或由合伙企业以其取得的可分配资金优先用于补足。
2、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
按实缴出资额的0.25%/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越秀基金支付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的计费期间、例外情形、支付方式等参照管理费的相关约定执行。
(十一)收益分配
1、投资期内基金收入分配顺序
(1)预提合伙企业应承担的合伙费用及其他支出,并承担合伙企业应付未付的全部合伙费用;
(2)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通过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
(3)如有余额,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门槛收益以其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8%/年(单利)核算,门槛收益=第i期实缴出资额*8%*实际出资天数/365,如按本条约定分期返还各合伙人实缴出资的,则分期计算合伙人收益,已返还的实缴出资不再计算收益)。
2、退出期及延长期(如有)基金收入分配顺序
(1)支付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
(2)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通过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扣除本条第1款已分配的金额);
(3)如有余额,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门槛收益以其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8%/年(单利)核算,门槛收益=第i期实缴出资额*8%*实际出资天数/365,如按本条约定分期返还各合伙人实缴出资的,则分期计算合伙人收益,已返还的实缴出资不再计算收益);
(4)前述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的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80%部分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超额收益的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执行事务合伙人业绩报酬由南网基金及越秀基金平分。
(十二)退出方式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被投项目的情况,选择适当的退出模式,并上报投委会审议。退出主要有以下渠道:
(1)被投资企业在符合上市条件时可以申请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并依法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
(2)将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股权、资产或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3)与被投资企业或其股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其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回购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4)被投资企业整体出售;
(5)被投资企业清算;
(6)公募REITs退出方式;
(7)其他投委会决定的方式。
(十三)基金投资收益情况
双碳科技基金聚焦储能领域相关投资项目,南网科技公司将依据内部收益率考核标准,对每个具体项目进行决策管控(将当年的收益考核标准作为投资决策的否决性底线指标,但不作为决策的充分条件),通过有效的投决机制对提交至基金投决会的议案进行积极表决,以此来管控整支基金投资收益率水平,保障出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十四)管理模式
1.1 管理机制
1.1.1 基金管理人:南网基金负责项目投资后的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保证,合伙企业符合且将持续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以及股权投资基金所投标的企业届时适用的监管要求。
基金管理人管理权限包括:
(1)基金的募集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的自律性规定,履行基金的募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私募基金,制定调查问卷和风险揭示书,进行“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与匹配,向合伙人充分揭示风险,冷静期与回访。如委托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不能免除其依法应承担的基金管理人职责。
(2)基金的备案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的自律性规定,履行基金备案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基金备案,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后的基金备案等。
(3)基金的托管、募集账户监督机构筛选
根据协议约定,就基金的托管、募集账户监督机构筛选、签约相关事宜进行决定。
(4)基金的投资
投资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收集、发掘;投资项目的评估、筛选;投资项目的初步立项;投资项目的审慎调查、价值评估;投资方案的设计;投资协议的商务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限度内与被投项目标的公司签署认购意向书、与被投项目标的公司谈判并签署相关文件等);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将投资项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决策;投资方案的实施;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开展闲置资金运作。
基金不得对外负债和提供担保(除基金与其项下的SPV或项目公司产生的往来款、以及合伙人一致同意或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基金正常经营活动而垫付的合理费用以外)。
(5)基金的投后管理及退出安排
在投后管理中,基金管理人应勤勉尽职履行投后管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要及时跟踪被投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如发现被投企业的经营行为异常或触发投资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主张权利的事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应对。在退出环节,基金管理人应勤勉尽职地制定与实施投资项目退出方案,尽可能将合伙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6)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项目收到可分配收入的15个工作日内,勤勉尽职的履行基金收益分配的义务,基金收益分配应实事求是。
(7)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性规定和《合伙协议》的约定,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如实向全体合伙人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可能影响全体合伙人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和项目投后运营报告(含投资项目经营数据及项目公司财务数据),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并于每个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合伙人披露基金(含底层项目)的年报及审计报告。
1.2决策机制
双碳科技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及退出相关业务的决策工作,以及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提议,决定权或批准权由投委会行使:
(1)审议及批准具体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当发生出资违约的情形时进行投资金额、投资方案的变更),本协议已明确约定的投资项目除外;
(2)审议及批准项目的退出方案,对已投资标的的投资变现或处置方案;
(3)审议及批准由基金管理人制定的非现金分配方案;
(4)关于委派或变更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的事项进行研究并审议;
(5)批准基金管理人提请投委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6)本协议约定由投委会审议及批准的其它事项。
投委会由 9 名委员组成,投委会的投资决策必须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的同意方能通过。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双碳科技基金的设立能打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南网科技公司参与基金投资项目,可助力其挖掘储能产业链的延展业务,通过储能领域相关投资助力公司储能集成业务布局,以融促产、以融强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基金作为投资工具,有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通过专项投资和市场化管理,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同时,基金底层投资标的聚焦于绿色储能领域,是南网科技践行ESG理念,推动国家绿色能源转型,推动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实践。
本次投资的主体标的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共同投资,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六、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除南网科技董事付一丁在南网基金任总经理、南网公司间接控制南网基金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未持股南网基金、越秀基金和双碳科技基金的股份或出资额,未参与认购双碳科技基金份额,未在南网基金、越秀基金和双碳科技基金中任职。
本次关联交易系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旨在推动新型储能核心技术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各投资方出资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南网基金制定了完善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本次共同投资不存在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事项。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意见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前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我们已经详细审阅公司《关于参与南网越秀双碳科技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关联方与公司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按照审慎性原则后续加强对投资的风险性把控。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该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和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参与南网越秀双碳科技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原蔚鹏、薛宇伟、付一丁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陈志新、江生俊回避表决,其余监事均表决同意。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1、本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履行行政审批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等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主要从事资产领域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未能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3、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
4、基金运营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即人民币10,000万元。
5、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设立、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情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和协同性,不违反相关公司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公告附件
(一)《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监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保险责任
1、公司的保障
(1)上市公司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上市公司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上市公司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个人的保障
(1)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四)责任保额:保额5,000万元/年,免赔额不高于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费预算:不超过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六)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七)承保人:根据公司采购制度,拟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承保人。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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