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公司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戚水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戚水江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戚水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海宁市马桥华生经编针织厂,任包装组长;2005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包装组长、质量管理专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戚水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华生科技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6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蒋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讨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蒋生华、蒋瑜慧、金超、王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讨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蒋喆佶、徐鼎一、杨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对原有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建立和规范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原有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原有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对原有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原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对原有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对原有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原有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51.7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产能的扩张和新产品的开发,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生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EMBA总裁研修班结业、纺织工程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宁市马桥华生经编针织厂厂长、浙江华生经编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海宁市马桥商会副会长;目前还担任华生投资执行董事。蒋生华曾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海宁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被海宁市总商会评为“创新达人”。
蒋瑜慧,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华生投资监事职务。
王建平,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化工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7年加入公司,2008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总经理助理,负责车间的生产安排、协调及日常事务;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建平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被评为海宁市马桥街道“十佳科技创新人物”。目前还担任海宁市经编产业企业科协联合体副理事长。
金超,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历。2013年3月至2017年10月于海盐天恩经编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在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及销售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海宁市恒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5月至今分别任海宁市永丽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宁市正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喆佶,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政协委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毕业;2016年于法国NEOMA商业学校研究生毕业获市场营销、金融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22年1月于西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22年12月于圣多米克沙维奥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注册建造师、工程师职称。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经理;2019年7月至2023年3月任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蒋喆佶先生已于2019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鼎一,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学专业学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中级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助理;2017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主任;2022年3月至今任海宁正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杨斌,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学士,2009年08月至今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生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46,406股,蒋瑜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216,562股。除此之外,其余候选人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上述候选人中,蒋生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蒋瑜慧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蒋生华与蒋瑜慧系父女关系,蒋生华与公司5%以上股东王明珍系夫妻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王明珍与蒋瑜慧系母女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蒋生华、蒋瑜慧、王明珍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并100%控股的公司,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蒋生华、蒋瑜慧、王明珍、王明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金超与蒋瑜慧系夫妻关系。上述候选人中,除蒋生华在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蒋瑜慧在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其余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6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秦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讨论并经第二届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蒋秦峰、王蒋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对原有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秦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2009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秦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华生科技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王蒋松,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1996年至今在公司工作,任公司织造车间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王蒋松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参与开发抗静电加筋风管布、阻燃环保超薄型篷盖布等产品,并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王蒋松曾获“马桥街道先进工作者”、“马桥工匠”、“马桥街道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荣誉。
王蒋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华生科技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1日
至2024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跃锋
电话:0573-87987181
电子邮箱:security@watson-tech.com.cn
传真:0573-87987189
2、 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蒋生华先生、王建平先生、蒋瑜慧女士、金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喆佶先生、徐鼎一先生、杨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蒋生华先生、王建平先生、蒋瑜慧女士、金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喆佶先生、徐鼎一先生、杨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员任职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蒋秦峰先生、王蒋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戚水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人简历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生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EMBA总裁研修班结业、纺织工程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宁市马桥华生经编针织厂厂长、浙江华生经编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海宁市马桥商会副会长;目前还担任华生投资执行董事。蒋生华曾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海宁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被海宁市总商会评为“创新达人”。
蒋瑜慧,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华生投资监事职务。
王建平,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化工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7年加入公司,2008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总经理助理,负责车间的生产安排、协调及日常事务;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建平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被评为海宁市马桥街道“十佳科技创新人物”。目前还担任海宁市经编产业企业科协联合体副理事长。
金超,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历。2013年3月至2017年10月于海盐天恩经编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在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及销售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海宁市恒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5月至今分别任海宁市永丽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宁市正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喆佶,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政协委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毕业;2016年于法国NEOMA商业学校研究生毕业获市场营销、金融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22年1月于西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22年12月于圣多米克沙维奥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注册建造师、工程师职称。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经理;2019年7月至2023年3月任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浙江信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蒋喆佶先生已于2019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鼎一,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学专业学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中级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助理;2017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主任;2022年3月至今任海宁正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杨斌,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学士,2009年08月至今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秦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2009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蒋松,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1996年至今在公司工作,任公司织造车间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王蒋松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参与开发抗静电加筋风管布、阻燃环保超薄型篷盖布等产品,并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王蒋松曾获“马桥街道先进工作者”、“马桥工匠”、“马桥街道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荣誉。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戚水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纺织工程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海宁市马桥华生经编针织厂,任包装组长;2005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包装组长、质量管理专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生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46,406股,蒋瑜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216,562股。除此之外,其余候选人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上述候选人中,蒋生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蒋瑜慧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蒋生华与蒋瑜慧系父女关系,蒋生华与公司5%以上股东王明珍系夫妻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王明珍与蒋瑜慧系母女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蒋生华、蒋瑜慧、王明珍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并100%控股的公司,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蒋生华、蒋瑜慧、王明珍、王明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金超与蒋瑜慧系夫妻关系。上述候选人中,除蒋生华在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蒋瑜慧在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其余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751.70万元(含利息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履行程序: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生科技”)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表示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8元,共计募集资金55,9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4.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35.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72.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16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7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招投标、采购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投入。
(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投项目“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51.7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产能的扩张和新产品的开发,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待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51.7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表示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表示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