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2月15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符合相关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46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弓剑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此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47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条款编号相应顺延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后续章程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时对部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48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点 50分
召开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1月1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1月9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高骨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电话:0631-5788909
电子邮箱:ir@wegortho.com
联系地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49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7.5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符合相关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也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责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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