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26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17,551,789.20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13,148,264.3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63%,收到与资产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4,403,524.8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19%。截止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148,264.34元应计入其他收益;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403,524.86元应计入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3,148,264.34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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