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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3-1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军、刘芳彬回避了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越王”)拟以人民币3,198.38万元的交易价格向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51%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公司及浙江越王不再持有深圳贵天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等相关公告。

  公司今日收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海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金一文化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转让所持深圳贵天51%股权的批复》(海国资发[2023]199号),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以评估值为基础,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深圳贵天51%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交易双方将按照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积极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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