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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3-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9)。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楼公司大会议室一。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00、议案3.00至议案8.00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0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制度。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12:00,14: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楼杰恩设计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

  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3年12月26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封上或者电子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成业、付明琴

  电话:0755-83415156

  邮箱:ir@jaid.cn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层杰恩设计证券部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8

  2、投票简称:杰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说明: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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