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佶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中国游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提高公司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佶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式经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王佶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王佶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王佶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则以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王佶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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