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合投资”)持有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2,413,6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聚合投资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977,9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大宗交易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聚合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在减持期间,聚合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034,90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本次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为0股。
注2:以上表格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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