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12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高禄峰先生《关于提议九号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高禄峰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高禄峰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高禄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份(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8元/份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862.06万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1.2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8元/份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517.25万份,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0.72%。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高禄峰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高禄峰先生在未来3 个月无主动减持计划,未来 6个月若存在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高禄峰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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