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1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出售所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6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为238,691.60万元。本次交易后,建投投资持有湖北路桥66%股权,公司仍持有湖北路桥34%股权。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与建投投资签署了《关于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6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款分为两期支付:《股权转让协议》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50%(即人民币119,345.80万元);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50%(即人民币119,345.80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33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1),并根据回复内容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8)。
2023年12月14日,根据公司与建投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收到建投投资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119,345.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9)。
二、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湖北路桥收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武经开市监)登字[2023]第131575号),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湖北路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亿圆人民币,建投投资持有其66%的股权、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潘新平。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保障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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