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路3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高静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乐、张亚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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