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及“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注销。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7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7.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763.0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68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4,077.4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铜官石油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列示如下: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及“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完毕。
四、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26日全部完成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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