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经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中部分表述内容及附件格式有误,现对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更正后: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3号公司办公楼一楼培训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4.00、5.00、6.00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股东需填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股东身份。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3:3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12月2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与公司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供除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外还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票账户卡。
(四)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瑞征
联系电话:0532-55678918
传真号码:0532-55678900
电子信箱:sportsoul@sportsoul.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3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附件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附件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00”,投票简称为 “三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4.00、提案5.00、提案6.00为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2 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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