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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8日10点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8日

  至2024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项议案、第5-7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第8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及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1、内资股股东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

  (3)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2日、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邮编:518046)。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尚哲、孙亚

  联系电话:0755-83081596、83081580

  传真号码:0755-82944669

  电子邮箱:IR@cmschina.com.cn

  (二)本次会议费用自理。

  (三)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原件以及其他参会登记文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23-06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招商证券)第七届监事会于2023年10月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六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三名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虹艳、王剑平、陈鋆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期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何敏女士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何敏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招商证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

  招商证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尹虹艳,1971年4月生。

  200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担任公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兼运行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曾任公司深圳振华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助理及客户服务部主任,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公司私人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助理,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公司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尹虹艳女士于2006年6月获得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尹虹艳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约204,311股A股股票,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0.002%。

  2、王剑平,1974年8月生。

  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77)多家营业部任职财务经理,曾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王剑平先生分别于1998年7月、2012年12月获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王剑平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约102,156股A股股票,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0.001%。

  3、陈鋆,1977年8月生。

  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2月历任公司内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理中心内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理中心内核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其间,2017年6月至2020年4月兼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公司巴基斯坦巴罗塔水电站项目部财务主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陈鋆先生分别于1998年7月、2006年7月获得贵州财经学院(现贵州财经大学)贸易经济专业学士学位、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陈鋆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约102,156股A股股票,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0.001%。

  除上文所述外,以上人员与招商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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