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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其中3名董事现场参会,8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田善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川仪股份<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关于选举川仪股份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正国先生、柴毅先生、柴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正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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