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颖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金元贵、董事徐庆因工作请假,独立董事潘华因工作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2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23年12月22日公布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万昕、孙诗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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