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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产生新一届的董事会、监事会。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共7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由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王中杰(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陆健、吕晓红、宓明君(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陆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健、吕晓红、宓明君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波(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锦、王仲瑜(简历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商若云: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研修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2月至2014年9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商若云女士2015年任嵊州市妇联副主席、2016年任绍兴市科技创新促进会副会长、2017年当选为嵊州市人大代表、2018年当选为“嵊州市女企业家(女领导)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曾获“新浪家居2016年家居业榜样人物”、“2017年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截止本公告日,商若云女士持有公司5,632,723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贤庆先生的配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邵于佶: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邵于佶女士持有公司32,749,018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商若云女士、邵贤庆先生的女儿,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邵贤庆: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设计工程师,系公司多项专利发明人。1998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邵贤庆先生持有公司5,632,723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商若云女士的配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王中杰: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投资经理,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王中杰先生持有公司32,5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

  陆  健: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担任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干部、教师,中远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吕晓红: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工作,曾担任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晓红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宓明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活动。曾发表论著二十余篇,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的“双千计划”;曾担任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现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挂职);现担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及任该所企业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台州仲裁院第五届仲裁员,北平机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捷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宓明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3、非职工代表监事

  李  波: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成都工程检测研究所、深圳市火王燃具公司、广东好伙伴燃具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现任SAC/TC174/SC1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用五金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第八届中国日用五金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年9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帅丰电器实验室主任;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实验室主任。同时李波先生曾获得绍兴市劳动模范、绍兴市五一劳动奖章、绍兴工匠等荣誉和称号。

  李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4、职工代表监事

  徐  锦: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徐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王仲瑜:男,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担任浙江东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专员。

  王仲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8.39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1.37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在结合实际情况且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完成期限延长由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以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本月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李波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在当选后将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锦、王仲瑜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起履行其职责,每位监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以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791,248,1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结存余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2、“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拟延期,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000.00万元,用于智能洗碗机及橱柜生产线建设,通过实施本项目,可新增3万台洗碗机及2.5万套橱柜的生产能力,从而打造以集成灶为主、配套相关厨房产品的整体厨房产品体系。该项目拟使用“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部分厂房,需等整体厂房建设完成后,再开始本项目的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已投入3,707.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095.43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目前该项目的橱柜部分生产线已经可以达到预计产能,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主要系洗碗机相关生产线投入较少。

  (二)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基于公司当前自主生产洗碗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生产成本较高、洗碗机款式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洗碗机产品生产已较为成熟、市场上OEM生产厂商较多等因素,公司对自建洗碗机生产线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决定不再自建洗碗机生产线进行生产,而是采用OEM的方式生产集成式洗碗机与嵌入式洗碗机产品。洗碗机OEM模式可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反馈与需求,对产品进行不断改进和优化推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目前公司正在合作的OEM厂家系行业主流生产厂商,产品质量稳定,售后维修率低,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公司集成洗碗机、集成水槽洗碗机等系列产品要求。通过该模式,洗碗机产品的生产成本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也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因此,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是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未来用途和保障措施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此次募投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进行延期的原因

  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新建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及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公司产能和生产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智能化制造水平,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基建部分已基本完工,部分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开始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整体投入进度约为55.53%,尚未完全达到项目规划的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未能按期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等影响,近年来集成灶行业增速有所减缓,公司现有已投入生产设备已经可以覆盖公司销售端的需求,因此公司基于现有的产能需求情况,并出于稳健的投资建设决策,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在结合实际情况且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

  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和预算管理,确保设备投资与项目效益的平衡和优化。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及时调整设备投资策略,以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效益。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加大对营销部门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进行延期,完成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帅丰电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办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的销户手续,待上述募集资金项目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源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操作。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4.74%,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审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2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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